因教育教學工作需要,經嘉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嘉興市教育局部分直屬公辦學校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高層次緊缺人才40名(含嘉興市體育局委托招聘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和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計劃推出崗位26個,共招聘教師40名,具體的招聘崗位、人數和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身心健康,有志于嘉興教育事業。
3.應聘教師崗位須具有相應教師資格。應聘人員應提供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或所在學校開具的2024年師范類畢業生證明或在有效期內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被確定擬聘用人員后相關教師資格證須于報到前取得)。應聘人員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可適當放寬教師資格要求,但須在被確定為聘用人員后的1年內取得教師資格證書。不能按時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解除聘用合同。
4.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崗位所需學歷學位及對應的專業等要求。招聘崗位要求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及以上的,其研究生期間所學專業須與本科專業相同或相近;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不做該要求:
①浙江省教育廳簽約的浙江省高素質復合型碩士層次高中教師培養試點畢業生;
②一流大學建設高校畢業生及當年度QS世界大學排名前300名高校畢業生(本科或研究生畢業院校);
③具有一流學科建設高校本科/學士畢業證書的師范類畢業生;
④研究生(或本科)期間獲得過校級二等獎學金及以上,或校級及以上優秀畢業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黨、團)干部等榮譽稱號。
5.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1992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以此類推);博士研究生可放寬至35周歲及以下。
6.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同期畢業的歸國留學人員視同。2022屆、2023屆未落實就業單位的畢業生,有下列情形的,可視同2024年應屆畢業生:
(1)在國家就業政策規定的擇業期內(自2022年7月起算)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未簽或簽后依規撤銷,無社保繳費記錄,人事檔案仍保留在畢業學校或各級人才中心、就業指導中心、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2)列入國家統招計劃,由培養學校統一進行就業推薦和畢業派遣,按培養計劃于2023年畢業,有初次就業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職攻讀學歷學位人員);
(3)國家規定需視同對待的情形。
7.有下列情形的,不具備報考資格: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或曾被開除公職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黨紀、政紀處分未滿處分期限的。
(3)在近兩年內人事考試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5)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用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本次報名采用網絡報名和現場報名方式進行,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1.網絡報名。
(1)報名時間:應聘人員在報名截止日(2023年11月27日18:00)前通過手機掃碼登錄“嘉興市教育局部分直屬公辦學校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高層次緊缺人才”網報平臺填報個人正確報名信息后,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
(2)報名材料: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應上傳以下報名材料掃描件或照片作為附件:
①報名表(見附件2,須由本人承諾簽名)。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③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提供學校出具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網簽學校憑網頁截圖),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等。同期畢業的留學人員提供所在學校的注冊證明或學期成績等其他相關佐證材料及中文翻譯件。2022年、2023年未就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擇業期考生承諾書。
④相關必備的本科/學士畢業證書、職業資格證書、榮譽證書、獲獎證書等。
2.現場報名
(1)時間:2023年11月17日(星期五)下午13:30–16:00;地點:浙江師范大學(金華市迎賓大道688號)大學生活動中心。
(2)時間:2023年11月18日(星期六)上午9:30–12:30;地點:浙江師范大學(金華市迎賓大道688號)東體育場。
(3)時間:2023年11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30–16:30;地點:華東師范大學閔行校區學生之家A206室。
應聘人員攜帶報名材料(同網絡報名)的原件和復印件,現場報名同步完成資格初審,格初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須同步進入網報平臺進行報名信息錄入(平臺統一生成準考證等考試信息)。
3.應聘人員應對自己所報崗位及填表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負責。如因選報崗位不當或所填寫內容不真實、不全面等影響本人考試的,由應聘人員負責。對偽造有關證件、材料等,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招聘資格并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二)資格初審及資格確認
1.報名結束后,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招聘崗位所需專業要求參考教育行政部門專業目錄設置和審查,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名稱與專業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單位根據所學專業方向審核確定。
2.資格初審結果在網報平臺、嘉興教育網上公布。同一崗位符合條件報名人數不得低于招聘計劃人數的2倍,如不到規定比例,取消或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因材料不齊或條件不符而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或因招聘崗位未達到開考比例而取消的,報考人員可在公布通過資格初審名單后24小時內,改報符合條件的崗位或補齊材料報原來的崗位。逾期未改報或未補齊材料的,視作放棄改報名。初審通過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
(三)考試方式及資格復審確定
1.考試方式確定。
本次公開招聘由市教育局組織實施,考試一般采用先筆試、技能測試(部分崗位,見附件1)、后面試的現場方式。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免筆試環節:
(1)有技能測試要求的崗位,招聘人數為1個,且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不超過招聘計劃的1:10(含1:10)時;或招聘人數為2個及以上,且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不超過招聘計劃的1:5(含1:5)時。
(2)無技能測試要求的崗位,招聘人數為1個,且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不超過招聘計劃的1:6(含1:6)時;或招聘人數為2個及以上,且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不超過招聘計劃的1:3(含1:3)時。
(3)招聘單位對考試方式有其他要求的。
2.筆試。
(1)時間地點:資格審查合格者參加筆試,暫定2023年12月2日(星期六)上午,具體時間、地點在嘉興教育網另行通知。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的,視作放棄。
(2)形式內容:形式為閉卷,主要測試與招聘崗位相關的學科專業知識和綜合應用能力。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筆試成績不合格的不能進入面試環節。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入圍下一輪考核人員名單。
(3)筆試成績和入圍下一輪考核環節人員名單等有關事項在嘉興教育網公布。
3.技能測試。
(1)入圍技能測試人員的確定辦法為:
①招聘崗位計劃數為1個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0比例確定入圍技能測試人員(如第10名評定成績并列的同時入圍),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②招聘崗位計劃數為2個及以上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5比例確定入圍技能測試人員(如按比例計算最后一個入圍評定成績并列的同時入圍),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2)時間地點:暫定2023年12月3日(星期日)上午,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應聘者請留意查看嘉興教育網的發布信息。應聘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的,視作放棄考試。
(3)形式內容:主要測試與招聘崗位相關的專業技能知識和綜合應用能力。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技能測試成績不合格的不能進入面試環節。
4.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對象為直接面試人員及入圍面試人員。入圍面試的確定辦法為:
①無技能測試的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6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其中,招考計劃2名及以上的崗位,按1:3確定)。按規定比例,最后1名評定成績并列的同時入圍;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②有技能測試的崗位,按“筆試成績*40%+技能測試成績*60%”從高分到低分1:6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其中,招考計劃2名及以上的崗位,按1:3確定)。按規定比例,最后1名評定成績并列的同時入圍;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2)資格復審材料:資格復審對象須按要求攜帶報名材料(原件與復印件各一套,其中報名表需A4紙正反面打印并承諾簽名)參加資格復審。
(3)資格復審時間、地點:暫定2023年12月3日(星期日),具體時間、地點在嘉興教育網另行通知。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資格復審未通過的,不能參加面試。
5.面試。
根據招聘崗位性質,面試主要采用試講或面談形式進行。
(1)面試形式
①有技能測試的崗位,采用面談形式,主要考核應聘者的專業知識水平、口頭表達能力及現場應變能力等基本素質。面試時間20分鐘。
②無技能測試的崗位采用試講形式(含提問),主要測試教學設計能力、掌握教學內容能力、教學組織能力、教學效果以及現場應變能力等基本素質。面試時間20分鐘(其中提問5分鐘)。
(2)面試時間:暫定2023年12月3日(星期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應聘者請留意查看嘉興教育網的發布信息。應聘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考試。
(3)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為75分。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人選。面試成績和入圍體檢環節人員名單等有關事項在嘉興教育網公布。
(四)體檢、考察與簽訂就業協議
1.面試結束后,根據招聘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員名單,并簽訂就業協議。
(1)無技能測試的,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無筆試的,按照面試成績確定)。
(2)有技能測試的,綜合成績=筆試成績×30%+技能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無筆試的,按“技能測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確定)。
2.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考察參照公務員考錄考察工作的辦法進行。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而產生的空缺名額,按招聘崗位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綜合成績不合格人員不予遞補。
(五)公示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嘉興教育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安排遞補。
(六)聘用
1.擬聘用人員原則上統一在2024年8月份辦理報到和聘用手續。不能按時取得或未取得招聘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的,取消聘用資格。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2.擬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按照《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有關精神執行。各單位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延期轉正或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嘉興市教育局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嘉興市紀委市監委駐嘉興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嘉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督指導。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二)本次招聘設最低服務年限,服務年限5年。服務期限自聘用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
(三)符合嘉興市人才引進條件的人員,辦理聘用手續后,可享受相應的購房、租房補貼等獎勵政策,具體根據有關規定執行。
(四)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嘉興市教育局依據有關規定執行。與本次公開招聘相關的后續事宜將刊登于嘉興教育網(網址:www.jxedu.net.cn),屆時應聘人員可到網上查詢。
(五)嘉興市第一中學、嘉興市秀州中學、清華附中嘉興實驗高級中學、北京師范大學附屬嘉興南湖高級中學、嘉興高級中學等5所學校實行自主招聘,具體招聘事項可通過上述學校官網等渠道了解。
(六)應聘人員可于每周一至周五9:00-16:00電話咨詢招聘單位或市教育局。
咨詢電話:0573-82866186(嘉興技師學院)
0573-83378119(嘉興市建筑工業學校)
0573-82061800(嘉興市第三中學)
0573-82866002(嘉興市第四高級中學)
0573-82866222(嘉興市第五高級中學)
0573-82117144(嘉興市特殊教育學校)
0573-83850525(市教育局)
監督電話:0573-83850331(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
0573-82228947
附件:1.嘉興市教育局部分直屬公辦學校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高層次緊缺人才計劃表
2.嘉興市教育局部分直屬事業單位(學校)2024年公開招聘高層次緊缺人才報名登記表.docx
嘉興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