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據《浙江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規定,結合分局專業技術人員崗位空缺實際,經港區有關部門同意,嘉興市公安局港區分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警務輔助人員2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01招聘計劃
崗位:計算機軟件開發工作人員2名。
02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
4.年齡要求在18周歲至35周歲之間(1989年3月4日至2007年3月3日之間出生);
5.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
7.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專業素質與基本技能
1.本科及以上學歷,計算機科學、軟件工程、網絡工程或相關專業;
2.具有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3.熟練掌握至少一門主流后端開發語言(如Java、Python、Go等),熟悉SpringBoot、Django等框架者優先;
4.熟悉關系型數據庫(如MySQL、PostgreSQL等)的設計與優化,能夠獨立完成SQL編寫、數據清洗及數據接口的開發。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相關部門調查尚未查清的;
2.曾因違法行為,受過行政拘留、收容教養、強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處罰的;
3.曾因吸毒、賭博、酒后駕車、賣淫嫖娼、故意傷害、尋釁滋事,被公安機關行政處罰的;
4.曾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5.從公安輔警崗位上辭職或者被解聘的;
6.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7.家庭成員曾被判處刑罰或正在接受調查的;本人或者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8.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9.其他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03薪酬待遇
實行2個月試用期,經崗前培訓合格試用期滿轉正后,薪酬待遇實行崗位差異化、層級化管理和績效考核等保障制度,按規定繳納“五險一金”,并根據情況動態調整。年收入在14-18萬元之間(不含單位繳納“五險一金”)。(可致電詳細咨詢)
04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報名、資格審查、綜合理論技能測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政審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3月3日。
2.報名方式:統一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填寫附件《嘉興市公安局港區分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并將電子1寸證件照插入照片欄(可通過掃描文末二維碼下載),提供身份證正反面、學歷證書及相關資格證書的彩色清晰照片。
將上述資料打包并命名為報名崗位+本人名字發送至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不接受現場報名)。報名咨詢電話:0573-85628233。
咨詢時間: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3.資格審查:工作人員對照招聘職位所要求的資格和條件,逐個對報考人員信息進行審查,審查通過的進入測試環節。審查結果將在3月4日17時之前,通過電子郵件形式回復至報名人員報名時所使用的電子郵箱。
(二)綜合理論技能測試
經資格審查通過的報考人員,進入綜合理論技能測試環節,測試內容分為綜合理論和專業技術知識。綜合理論測試為政治理論、文化知識、法律基本常識等,專業技術測試內容為履行所報考崗位職責應具備的相關專業知識和實踐操作水平。測試分為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為筆試(含綜合理論和專業技術知識),筆試滿分100分,占比為30%。第二個階段為技術實操,上機考核,需自行攜帶筆記本電腦,根據自己需求提前裝好IDE工具軟件,技術實操滿分100分,占比為40%。
測試時間初定3月中上旬,測試時間和地點,以具體通知為準。
(三)體能摸底測試
體能摸底測試參照招錄人民警察標準執行,測試內容為三項:10米×4往返跑、立定跳遠、縱跳摸高,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綜合面試
根據綜合理論技能測試(測試成績=筆試分*30%+技術實操分*40%),按照招聘崗位人數1:1.5至1:5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按實際人員確定。
面試滿分100分,占比為30%。采用結構化面試,面試分未達到60分的直接淘汰。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按照“總成績=筆試分*30%+技術實操分*40%+綜合面試分*30%”分數從高到低,以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不足比例的按照實際人數確定,總成績并列,技術實操成績高者名次列前。體檢標準參照招錄人民警察標準執行(視力可矯正),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政審考察、公示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政審考察要求參照招錄人民警察標準執行。對考察合格人員在“嘉興港區公安”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
(七)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后辦理錄用手續,由嘉興市公安局港區分局與警務輔助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一般為兩年,試用期2個月,逾期不辦理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合格但未錄用人員,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計劃1:0.5的比例列為港區公安分局輔警后備人選,在輔警員額空缺時,經體檢、考察合格后可直接聘用,后備有效期6個月(招錄公示日起算)。
05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取得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和錄用資格。
(二)報考人員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各項測試、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放棄各項測試的,不進行遞補;放棄體檢、體檢或考察(政審)不合格、在公示前放棄聘用資格的,不足名額可在相應職位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三)各科目考試(綜合理論技能測試、體能測試、面試)考核前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或相關證明材料,并嚴格遵守考場紀律要求。
(四)各考生要遵守考場紀律,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管理,凡有不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管理、頂撞裁判及工作人員的行為,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
(五)報考人員存在持假證件參加考試;提供虛假證明材料;使用禁止攜帶的通訊設備或者有計算、存儲功能的電子設備;串通作弊或者組織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等違反招聘紀律情況的,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并列入“黑名單”,5年內不得參加公安機關的各類招聘考試。
(六)綜合理論技能測試、體測、體檢等各項招聘程序環節的時間、地點和其他相關事項,通過“嘉興港區公安”進行通知公布,敬請報名人員關注。
(七)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嘉興市公安局港區分局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