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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務院《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文件的有關規定,結合嘉善縣教育事業發展需求,現將202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1.事業編制
公開招聘中職教師1名,初中教師44名、小學教師48名,幼兒園教師3名,特殊教育教師1名,合計97名(具體崗位及要求見附件1)。
2.報備員額
公開招聘嘉善縣技師學院(籌)專業課教師13名、實習指導教師4名(具體崗位及要求見附件1)。
注:實行編制備案制管理的事業單位,在報備員額總量內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有關規定依法依規聘用的工作人員,適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政策。根據《浙江省省屬公辦技師學院機構編制管理標準(試行)》文件精神,省屬公辦技師學院的人員編制管理實行編制備案管理(各地技師學院參照執行)。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具有與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相適應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和身體、心理素質。服從組織分配,自愿從事所分配的崗位工作,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和學歷等要求;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8年7月15日后出生)。
(二)具體條件
中小學教師(含中職教師)
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嘉善戶籍(2023年普通高校師范類應屆畢業生可放寬至嘉興市戶籍或嘉興市生源);
(2)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
(3)具有與招聘學段、學科相匹配的教師資格證書(2023年普通高校師范類應屆畢業生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可用所學專業來報考相應學科)。
幼兒園教師
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嘉善戶籍(2023年普通高校學前教育專業應屆畢業生可放寬至嘉善生源);
(2)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全日制普通高校學前教育專業可放寬至大專學歷);
(3)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2023年普通高校學前教育專業應屆畢業生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即可)。
特殊教育教師
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嘉善戶籍(2023年普通高校師范類應屆畢業生可放寬至嘉興市戶籍或嘉興市生源);
(2)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
(3)專業要求為特殊教育專業。
技師學院(報備員額)
1.專業課教師:
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且專業符合招聘崗位要求;
2.實習指導教師: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符合相應的學歷及專業要求(學歷及專業要求詳見附件1)
(1)本人國家級一類大賽前15名(二等獎以上)或國家級二類大賽前10名(二等獎以上)或省級一類大賽前5名(一等獎)或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二等獎及以上;
(2)獲省級技術能手、浙江工匠、浙江杰出工匠、省首席技師、全國技術能手之一;
(3)世界技能大賽國家集訓選手;
(4)享受國務院或省政府津貼、國家級或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帶頭人、獲得省部級以上勞動模范表彰的高技能人才之一;
(三)其它事項
1.戶籍時間界定:以2023年7月15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2.嘉善籍生源范圍界定:指通過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為嘉善縣;
3.嘉興市生源范圍界定:指通過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為嘉興市;
4.海(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報名時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三、招考程序
堅持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聘。
(一)報名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不接受網上、信函、電話等方式報名),如確有特殊情況本人不能前來報名的,可以委托親屬前來報名,并提供報名所需材料和受委托親屬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委托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
1.報名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
初中、幼兒園、特殊教育:2023年7月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中職、小學、技師學院:2023年7月1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2)報名地點:嘉善信息技術工程學校(晉陽西路1155號)。
2.報名所需材料
(1)報名登記表一份(附件2);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應屆畢業生未拿到畢業證書的提供學籍證明和成績單原件和復印件,研究生還需提供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近期一寸證件照1張(貼于報名表);
(5)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6)有教師資格證書要求的須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7)2023屆師范類畢業生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須提供所學專業為師范類證明。
3.報名資格確認
縣教育局對報名對象所提交的材料當場進行資格初審(復審在三個工作日內完成,凡經復審條件不符合的應聘對象,教育局將電話告知)。報名人數不得低于招聘計劃人數的3倍。不到規定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核減招聘計劃。
4.領取準考證
符合條件的應聘對象于2023年7月2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7:00)到浙江廣播電視大學嘉善學院(人民大道315號)業余樓一樓會議室領取準考證。考試時必須出示身份證、準考證,否則不得參考。
(二)考試
由縣教育局統一組織考試,考試由筆試和面試組成,滿分均為100分。面試成績、綜合成績最低分數線均為60分,不足60分的自然淘汰。
1.筆試
筆試為閉卷形式,滿分100分。測試內容為學科專業知識。考試時間90分鐘。
(1)筆試時間:2023年7月22日9:00—10:30;
(2)筆試地點:具體見準考證。
2.面試
根據各招考崗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按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
(1)面試時間:中小學教師、特殊教育教師、中職教師2023年7月24日,技師學院教師、幼兒園教師2023年7月25日;
(2)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形式和內容:面試為試講(模擬上課)和專家提問,中職學校、技師學院內容為現用職高二年級教材,初中內容為現用九年級教材,小學內容為現用六年級教材,特殊教育、幼兒園內容為現用中班教材(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幼兒園完整兒童活動課程》)。主要考察應聘對象把握教學內容、實施教學設計、組織課堂教學的能力以及專業水平、教師的基本素養和潛質等,時間為15分鐘。對報考學前教育、音樂、體育學科的,還需進行術科測試(報考技師學院的專業課教師不需要參加術科測試),主要考察應聘對象的專業技能。
3.成績確認。
(1)無術科測試學科:
綜合成績=筆試×50%+面試×50%
(2)有術科測試學科:
綜合成績=筆試×50%+(試講×50%+術科×50%)×50%
(3)實習指導教師:
綜合成績=筆試×30%+面試×30%+技能實操×40%
4.成績公告。筆試面試成績均發布在嘉善縣政府信息公開網http://www.jiashan.gov.cn/col/col1229418779/index.html的法定主動公開內容欄。
(三)體檢
在按學段、學科崗位劃定的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綜合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高的優先)。如果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數少于計劃招聘人數,招聘計劃數相應核減或取消。體檢工作參照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體檢按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核對象。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依次遞補(未參加面試和面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遞補)。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執行。主要對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資格條件的復核和德、能、勤、績、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考察,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遞補(未參加面試和面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遞補)。
考察合格人員在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前放棄錄用資格的,由縣教育局在相應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綜合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高的優先)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五)選擇學校
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考生按高分到低分(綜合成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的優先)從報名的崗位中自主選擇所對應的招聘學校,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報考報備員額的,錄用學校為嘉善技師學院(籌)。
(六)公示
對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對象,由縣教育局在嘉善縣政府信息公開網進行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安排遞補。
(七)聘用
嘉善縣教育局對考察合格人員調取個人檔案,查檔無疑的,對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按聘用審批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經縣人力社保部門核準后,于2023年8月15日前到嘉善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報到。對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或者檔案不能按要求提交者,作自動放棄處理。
2023屆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普通高校師范畢業生,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段、學科的教師資格證,否則解除聘用合同。其余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錄用人員,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段、學科的教師資格證,否則解除聘用合同。
學校在2023年8月25日前按《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文件的規定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試用期六個月。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說明
1.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2.報考人員在報名初審、資格復審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或惡意注冊報名的,給予取消報考資格且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3.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無論在哪個環節發現應聘人員與招聘崗位條件不符的,均取消應聘資格。
4.凡被聘用者,在嘉善縣教育系統的服務期須不少于五年;
5.本次招聘教師,縣教育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相應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如出現針對本次考試的輔導培訓班、輔導網站、復習資料、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嘉善縣教育局無關;
6.本簡章的解釋權屬嘉善縣教育局;
7.政策咨詢電話:0573-84609907或89102615(工作時間);
8.監督投拆電話:0573-89102150。
嘉善縣教育局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