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研究,2021年11月12日發布的《海寧市教育系統所屬事業單位2021年11月自主公開招聘教師公告》招聘范圍及報名材料要求予以更正,具體如下:
一、招聘范圍
1.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畢業生(大學本科也必須是相關專業畢業)。
2.普通高校2022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①大學期間獲得2次及以上校級學年度三等及以上獎學金的畢業生;
②大學期間獲得過1次及以上校級學年度三等及以上獎學金的師范類畢業生;
③大學期間獲得過1次及以上校級學年度三等及以上獎學金的海寧戶籍(含海寧生源)畢業生;
④學前教育、幼兒教育畢業生;
⑤6所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浙江師范大學初陽學院、杭州師范大學經亨頤教師教育學院師范類畢業生;
⑥列入國家原“211工程”和“985工程”、“雙一流”高校(“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和“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相應專業)大學畢業生。
原公告中涉及招聘范圍的表述,均以本次更正為準。
二、報名材料要求
上述應聘人員,現場報名時,須提供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普通高校2022年應屆畢業生提憑學校就業推薦表或就業協議書報考,如被聘用,須在辦理報到手續時提供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不能在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的,不予聘用)。
海寧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26日
原標題:關于海寧市教育系統所屬事業單位 2021年11月自主公開招聘教師公告的補充通知
原文鏈接:https://www.hnrcrs.com/article/index.php?c=show&id=9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