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1-09-17 09:09:19 關注:18489次
根據《哈爾濱理工大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管理辦法(試行)》(校發〔2015〕53號)、《哈爾濱理工大學榮成學院合同制人員隊伍建設實施辦法(試行)》(院發〔2020〕66號)有關規定,經學院研究,決定開展2021年合同制工作人員第二次招聘,有關事宜如下:
一、學院簡介
學院簡介詳見哈爾濱理工大學榮成學院主頁
(http://rc.hrbust.edu.cn/)。
二、招聘人員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身心健康、遵紀守法,具備適應高等院校教學、科研等崗位工作所需要的政治素養和文化素質。
(二)熱愛教育事業,服從組織安排,有奉獻精神、團結協作精神和創新精神,樂于為學院發展建設做出貢獻。
(三)應聘人員第一學歷必須為全日制統招本科畢業并獲學士學位且畢業院校為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教育類崗位要求本、碩學科專業一致或相關。畢業于港澳臺地區和國外院校的應聘人員,必須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四)應聘的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6年1月1日后出生),有五年及以上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教學或科研工作經歷的或企業工作經歷的可放寬至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81年1月1日后出生)。有特殊年齡要求的崗位具體見招聘條件。
(五)應聘人員需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它條件。
(六)應聘人員必須在2022年7月30日前獲得報名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和學位,如不能按時取得相應學歷和學位,則取消擬聘用資格,按自動放棄處理。
(七)應聘人員須服從學院對崗位的安排和調整。
(八)依法依規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得參加應聘。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本招聘發布之日至9月25日。
應聘人員在此期間通過哈爾濱理工大學榮成學院主頁“專題欄目—人才招聘”欄目查詢具體招聘崗位,下載并填寫《哈爾濱理工大學榮成學院應聘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和《哈爾濱理工大學榮成學院應聘人員思想政治鑒定表》(以下簡稱《鑒定表》),表中各項信息必須填寫準確,《報名表》中所學專業名稱以畢業證為準。
2.報名方式
報名采用電子郵件的方式,報名電子郵箱為rcxybm@126.com。
3.報名提交材料
①簽字的《報名表》(附件2);
②簽字并蓋章的《鑒定表》(附件3);
③居民二代身份證正、反面;
④本科、碩士、博士畢業證和學位證,應屆畢業生由畢業院校出具應屆畢業生證明(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所在學院、所學專業);
⑤《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名冊》(高考錄取三聯單)復印件(可在本科畢業院校的檔案館、招生或教務部門查詢,僅復印本人所在頁),必須復印完整清晰并加蓋公章;
⑥《報名表》中填有論文、項目、著作、獲獎等的,需提供證明材料;
⑦外語等級證書;
⑧應聘崗位需要的其它證明材料。
報名人員須將以上材料粘貼至《需提交的材料ppt模板》并發送到報名電子郵箱,郵件主題標明為“應聘單位+應聘崗位+姓名”(如:電氣工程系+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教師+姓名)。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時間在2021年9月底進行。
2.學院用人單位對應聘人員資格進行初審,人事部門對應聘人員資格進行復審,資格審查結果將通過電子郵件進行回復。
(三)現場確認及考試時間
1.現場確認時間及地點
現場確認時間以學院發布公告通知的時間為準,地點為哈爾濱理工大學榮成學院(山東省榮成市學院路2006號)辦公樓103。
2.現場確認需提供的材料與報名提交材料一致,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現場確認后,各類證件、證書等原件返還應聘人員本人;《報名表》原件、《鑒定表》原件和全部提交材料復印件存檔備查,不予退還。
4.提供材料不全或未現場確認的應聘人員按自動放棄處理,取消其應聘資格。
5.考試時間及要求請關注哈爾濱理工大學榮成學院網站(主頁“專題欄目—人才招聘”欄目)的通知。
(四)考試
應聘人員須進行筆試和面試,先筆試后面試,面試前應參加心理測試。
1.筆試
筆試采取百分制計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崗位所必需的職業素質、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根據筆試總成績分數由高到低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如出現筆試總成績并列,則相應擴大進入面試人選。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哈爾濱理工大學榮成學院網站(主頁“專題欄目—人才招聘”欄目)公示3個工作日。筆試成績低于60分者為不合格,不得進入面試。
2.心理測試
心理測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
面試采取百分制計分方式,根據不同招聘崗位的需要分別采取結構化面試、試講、答辯和實踐操作等考核方式。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為不合格,不予聘用。
4.總成績計算方式
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總成績折算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5.按應聘人員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若應聘人員總成績出現并列,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
(五)體檢
應聘人員到三級甲等醫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考核
對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和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資格條件進行復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學院黨政聯席會議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
(八)公示
擬聘用人員在哈爾濱理工大學榮成學院網站(主頁“專題欄目—人才招聘”欄目)公示7個工作日。
(九)公示期滿無異議且符合相關條件的擬聘用人員辦理入職有關手續。
四、有關說明
(一)聘用人員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和派遣協議,服務期限不低于4年。
(二)聘用人員參照學院在編教工享受工資待遇。
(三)實行試用期制度。應屆畢業生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人員,學院正式聘用。試用期間經考察不能勝任聘用崗位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聘用人員在試用期內需參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四)應聘人員須對個人提交的材料負責。擬聘用人員凡提供的材料不實,或在檔案審查過程中有弄虛作假、不符合相關規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聘用原則或違反相關規定的情況,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五、招聘計劃
詳見附件1。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張老師 田老師
聯系電話:(0631)7592866 (0631)7595508
七、公開招聘監督舉報電話
(0631)7595285
八、本招聘由哈爾濱理工大學榮成學院人事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1.《哈爾濱理工大學榮成學院2021年合同制工作人員招聘計劃表(二)》
2.《哈爾濱理工大學榮成學院應聘人員報名表》
3.《哈爾濱理工大學榮成學院應聘人員思想政治鑒定表》
4.《需提交材料的ppt模板》
附件1:哈爾濱理工大學榮成學院2021年合同制工作人員招聘計劃表(二).xlsx
附件2:哈爾濱理工大學榮成學院應聘人員報名表.docx
附件3:哈爾濱理工大學榮成學院應聘人員思想政治鑒定表.doc
附件4:需提交的材料ppt模板.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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