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3-07-30 13:41:18 關注:16277次
因工作需要,福建師范大學法學院擬向社會招聘工作人員1名。現將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符合公務員體檢標準。
3.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考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認證書等資格認定截止時間為2023年7月20日。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招聘教學科研管理辦公室工作人員。應聘人員在符合基本條件的同時,還應符合以下崗位要求:
1.工作認真細致,熟悉辦公軟件操作,具備較強的寫作能力;
2.組織觀念和責任心強,服從分配,具有吃苦耐勞和團隊合作精神;
3.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
4.錄用后需要工作一年以上。
三、信息發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師范大學法學院網站(http://fxy.fjnu.edu.cn/)公開發布。
四、報名和資格審核
1.報名時間:2023年7月28日--2023年8月2日;
2.報名方式: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請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將以下報名電子版材料(郵件主題和壓縮文件名稱:“應聘崗位—姓名”)發送到報名郵箱68381575@qq.com。
(1)個人簡歷。
(2)二代身份證掃描件。
(3)學歷、學位掃描件。取得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掃描件。
3.資格審核
資格審核時間截止到2023年8月3日,法學院對應聘者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核。通過資格審核的人員名單(即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時間、地點將在福建師范大學法學院網站公布。
應聘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要求報名,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資格。
五、面試考核
根據實際報名人數進行考核。考核采取面試方式,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
六、公示
考核合格,且符合崗位各項條件要求的擬聘人選,在福建師范大學法學院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七、聘用
1.新聘用人員試用期3個月,從報到之日起算。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按考核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2.薪酬每月3500元—5000元。
八、其他事項
1.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將取消應聘者考核和聘用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相關責任。
2.應聘者應聘過程中的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費用自理。
3.聯系人:張老師,聯系電話:0591-22867988。
4.法學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閩侯縣上街鎮學府南路8號福建師范大學旗山校區人文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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