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3-07-26 23:54:51 關注:19777次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冀人社發[2011]9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2023年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和崗位空缺情況、工作需要,擬采取選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員140名,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河北地質大學(原石家莊經濟學院)創建于1953年,是原地質部直屬五大院校之一,是國家自然資源部、河北省人民政府共建大學,省屬重點骨干大學,博士學位授權立項建設單位。學校秉承“達觀博物”的校訓,弘揚“艱苦奮斗,求實創新”的光榮傳統,歷經近70年的辦學歷程,學校逐步形成了“資源環境+”多學科協同發展和深度交叉融合的辦學特色。
學校擁有理學、工學、管理學、經濟學、法學、文學、藝術學7大學科門類,67個本科專業。學校2021年被納入河北省雙一流大學序列,“地質學”“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工商管理”為三個一流學科建設點,擁有9個省級重點學科和重點發展學科。在教育部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雙萬計劃”中,地質學等9個專業入選了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勘查技術與工程等16個專業入選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學校面向全國31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全日制在校生約18000人。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貫徹公開、競爭、平等、擇優的原則,在測評、考核的基礎上對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綜合考察擇優聘用。
三、選聘條件、崗位、人數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身體和心理素質,具備勝任工作的心理和身體條件。具有較強的教學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專業素養,能夠履行崗位職責;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應聘輔導員崗位必須是中共黨員;
7.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選聘人數和崗位條件以及人員分類情況
1.選聘人數和崗位條件
2023年河北地質大學擬選聘工作人員140名,其中博士140人。具體要求詳見《河北地質大學2023年選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附件1)。其中專業參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設置。對于取得海外院校學歷學位或畢業于國內院校自設學科的應聘人員,如專業名稱與崗位要求專業名稱不完全一致,可由用人單位(部門)根據應聘人員在校期間所學課程、研究領域及畢業院校開具的學科專業證明等材料進行綜合認定,提出資格審查結論。
符合招聘條件的港澳臺居民,均可報名應聘相應崗位,需取得祖國大陸承認的學歷。高校博士畢業生要求在實際錄用人員的50%,其中招聘計劃10%的崗位用于定向招聘大學生村官、農村教師特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賽會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人員。
本次招聘部分崗位用于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包括以下人員:
(1)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的2023年高校畢業生。
(2)國家統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3)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畢業當年入伍,退役后(含復學畢業)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未滿約定最低服務期限的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在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失信被執行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名。此外,應聘人員不得報名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2.選聘博士人員分類及年齡要求如下:
(1)領軍人才:年齡原則上在60周歲以下。具有扎實的專業知識和寬廣的學術視野,學術造詣深厚,在國內外享有較高學術聲譽,學術思想與觀點對本學科以及相關領域發展有較大影響,取得過公認的有重大創新或重大價值的教學或科研成果。
(2)學術帶頭人:年齡原則上不超過50周歲。具有扎實的專業知識和寬廣的學術視野,具有較強的科研能力和團隊協作能力,熟悉并掌握本學科國際國內前沿的研究狀況和研究方法,在本學科領域取得公認的原創性學術研究成果,具有較好的學術發展基礎和成長潛力且人才培養卓有成效,引領相關學科達到國內先進水平。
(3)學術骨干: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專業能力突出,熟悉并掌握本學科國際國內前沿的研究狀況和研究方法,在本學科領域具有一定的影響力,有較強的研究創新能力、水平和發展潛力,業績成果突出。
(4)優秀博士:專業能力突出,熟悉并掌握本學科國際國內前沿的研究狀況和研究方法,有一定的教學、科研、管理能力,學術科研業績較優秀,具有一定的發展潛力,年齡原則上不超過35周歲(緊缺型學科可放寬到40周歲)。具有博士后研究經歷、副高級職稱以上的以及學校急需人才等,年齡條件可適當放寬至45周歲。
四、選聘范圍
博士研究生畢業。
五、人才招聘相關待遇
引進人才安家費、科研啟動費等詳見附件2:《河北地質大學2023年博士畢業生招聘相關待遇的規定》。
六、選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人員需通過電子郵件向學校和相關二級單位提交個人簡歷,在投遞簡歷時,請務必使用“姓名+學歷+畢業學校+專業+應聘單位名稱”的郵件名稱。根據崗位條件要求,對報名人員信息進行資格審查。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取消選聘資格。
資格復審。應聘者在參加測評考核時應提供個人簡歷、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獲獎證書、成績單等原件及復印件,應聘專任教師崗位和科研崗位的,還需提供近三年所發文章的復印件或者檢索證明。資格審查始終貫穿整個招聘過程。
(二)測評考核
教師崗位采取試講方式。試講由相關教學單位根據專業需要,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人事處及學院相關人員組成不少于7人的考察小組。考察小組根據其個人履歷、科研成果、試講和答辯情況,對應聘者的政治思想、授課能力、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科研能力等綜合素質進行全面考察。
非教師崗位采取面試方式。面試由相關單位安排,人事處及相關部門人員組成不少于7人的考察小組。考察小組根據其個人履歷、科研成果、面試和答辯情況,對應聘者的綜合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應變能力、溝通能力以及崗位匹配性等與崗位職能相關能力進行全面考察。
(三)思想政治和師德師風考察
依據《河北地質大學擬引進人員思想政治和師德師風考察實施辦法》和《河北省教育廳關于高等學校教師招聘引進中進一步加強師德考察的通知》,組織應聘者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考察。思想政治和師德師風考察是我們招聘程序中不可缺少的一環,貫穿整個招聘過程。
(四)請應聘人員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五)面試考察可根據實際情況采用多種形式進行。
(六)體檢、考察、公示
體檢工作由河北地質大學統一組織,體檢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另增加心理測試。
體檢(含心理測試)合格的,由相關學院對其思想政治素質、學術道德、師德師風、遵紀守法、原單位評價等方面進行考察。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
體檢、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學校主頁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七)聘用
擬聘人選確定后,招聘單位提出聘用意見,填寫《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擬聘人員名冊,連同招聘情況報告及擬聘人員相關證件材料,按程序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理相關審批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對發現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政策咨詢電話:0311-87208055(河北地質大學人事處)
校紀檢委電話:0311-87208013(河北地質大學紀檢監察處)
監督舉報電話:0311-66908987(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七、其他事項
(一)具有博士后研究經歷、高級職稱的以及學校急需人才等,年齡條件可適當放寬。
(二)引進錄用的博士畢業生需與學校簽訂《河北地質大學引進人才協議書》,在校服務期限不少于8年。
(三)服務期內,學校原則上不批準引進人才提出的辭職、離職進博士后流動工作站、調離等申請。若因特殊原因提出調離,或因考核不合格、違反學術道德、觸犯刑律、弄虛作假等違規違紀行為被學校解聘的人員,按協議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并根據實際服務期限退還安家費。
(四)本規定僅適用于列入河北地質大學2023年招聘計劃引進錄用的博士畢業生。
(五)河北省人社廳對上述待遇條件有新政策的,按新政策執行。
(六)本規定由人事處負責解釋。
聯系人:河北地質大學人事處
聯系電話:0311-87207032;0311-87208055.
傳真:0311-87208030;電子郵箱:rczp@hgu.edu.cn
河北地質大學
2023年5月26日
附件1:河北地質大學2023年單位選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xls (414.00 KB)
附件2:河北地質大學2023年人才招聘相關待遇的規定.docx (16.1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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