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招聘】全額撥款!長春大學招聘16人!有專業不限崗!
發布:2023-05-07 16:45:28 關注:15975次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關于全面建立和進一步完善全省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制度意見的通知》(吉政辦發〔2010〕16號)《關于創新優化人事管理政策支持高等學校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吉人社聯[2020]134號)《關于科學做好2023年度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49號)精神,長春大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告招聘工作人員8名。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2023年長春大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2號)》(附件1)。5.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5月5日至2005年5月5日期間出生)。招聘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崗位要求確定。年齡計算時間點均以5月5日為準(以本人有效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專業等條件,詳見附件1。具備招聘崗位條件的其他要求:1.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2.在職人員報考,應征得有用人權限部門或所在單位同意。3.本公告中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崗位(崗位序號1),招聘范圍為2023年畢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學位證和畢業證),以及2022年和2021年畢業且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統招普通高校畢業生〔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4.在讀的非2023年畢業生,即2023年8月1日及以后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不視為2023年畢業生;6.“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及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等未達到現工作地、單位或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所有參與方以及可能影響公正的特定關系人需要回避的,參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執行。報名時間:2023年5月15日至5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報名地點:長春大學正門西側會議室(長春市衛星路654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