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3-05-30 20:59:04 關注:25070次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崗位所要求的專業以教育部學科專業目錄為準;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及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組織調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一)發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http://rst.hunan.gov.cn/)、吉首大學網站、吉首大學人事處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布。有關考試具體安排、各環節相關信息等均在吉首大學人事處網站公布,請應聘人員自行查閱,不另行通知。
(二)報名
1.報名時間
A類崗位:2023年6月7日0時至2023年7月31日24時,隨到隨招,招滿即止。
B類、C類崗位:2023年6月7日0時至2023年6月12日24時。
2.報名方式
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多報取消應聘資格。
請應聘人員打開吉首大學人事處網站首頁,點擊“人才招聘報名系統”,進入報名系統后注冊登錄,按崗位要求填寫相關個人信息,并按要求將報考崗位所需的相關材料掃描上傳,報名信息提交后不可修改。應聘人員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者,取消應聘資格。
3.報名資料
①請應聘人員登錄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或吉首大學網站自行下載并如實填寫《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須手寫簽名。
②本人有效身份證(正、反面)、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或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及相關材料原件,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需蓋學校公章)。
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電子版照片。
④現有工作單位的應聘人員須由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并加蓋單位公章。(可入圍體檢后提供)
⑤應聘人員各類具有代表性的省級以上行業競賽、教學科研工作業績佐證材料和省級以上獲獎證書等。(獲獎證書掃描件須在吉首大學“人才招聘報名系統”中上傳,原件可在入圍面試后提供)
4.相關要求
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出國留學人員學歷應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以上學歷學位證書(學歷認證)必須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規定期限內取得,則取消應聘資格。
招聘崗位明確要求有工作經歷的,應聘人員必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加蓋工作單位人事部門公章,“工作經歷證明”所蓋公章不符合要求的作為無效證明處理)、勞動合同及社保證明。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以2023年5月31日為截止日期。
招聘崗位要求是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的,應聘人員必須提供有效的黨員介紹信或近6個月的黨員(費)證或所在基層黨組織開具的證明材料。
本次招聘所設專業不區分專業碩士、博士和學術碩士、博士。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分為初審和復審,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1.初審: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名單在吉首大學人事處網站公布。
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吉首大學將組織進行報名確認。逾期未完成報名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2.復審:采取現場審核的方式,考生需將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交招考單位審查。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在吉首大學人事網站進行公布。
1.開考比例
(1)A類崗位為高層次人才崗位,不設置開考比例。
(2)B類、C類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對少數專業特殊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后,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2.考試方式
(1)應聘A類(專任教師)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考核。考核采取試講和綜合評議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試講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綜合評議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
試講:采取授課的形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聘人員教學水平、教學實績等,總分100分。
綜合評議:主要考核師德師風、綜合素養、代表性成果及科研潛力等,總分100分。
(2)應聘B01-B23(專任教師)崗位:采取筆試、試講、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30%、試講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30%,總分100分)。
筆試:通過資格初審并進行了報名確認的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對黨的創新理論、高等教育學、高等教育心理學的專業知識等的掌握程度,不指定考試范圍和參考書,總分100分。
試講: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5的比例確定入圍試講人員名單(分數并列者一并入圍,達到筆試開考比例,未達到試講入圍比例的,則全部入圍)。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教學基本素質等,總分100分。
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5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分數并列者一并入圍,達到筆試開考比例,未達到面試入圍比例的,則全部入圍)。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能力,總分100分。
(3)B24-B26(輔導員)崗位采取筆試、專業素質能力測評、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30%、專業素質能力測評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30%,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總分100分)。
筆試:通過資格初審并進行了報名確認的人員全部參加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對黨的創新理論、高等教育學、高等教育心理學、高等學校學生教育管理的法律法規、輔導員職業能力相關的專業知識等的掌握程度,不指定考試范圍和參考書,總分100分。
專業素質能力測評: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5的比例確定入圍專業素質能力測評人員名單(分數并列者一并入圍,達到筆試開考比例,未達到專業素質能力測評入圍比例的,則全部入圍)。通過模擬談心談話、理論宣講等方式測評應聘人員在知識儲備、組織管理、語言表達、教育引導、調查研究等方面的能力,總分100分。
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5的比例確定入圍結構化面試人員名單(分數并列者一并入圍,達到筆試開考比例,未達到面試入圍比例的,則全部入圍)。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對問題的解決能力和學生教育管理相關工作經歷和業績,總分100分。
(4)應聘C01-C11(行政管理)崗位: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總分100分)。
筆試: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對黨的創新理論、公文寫作、公共基礎知識和行政管理崗位的專業知識等的掌握程度,不指定考試范圍和參考書,總分100分。
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5的比例確定入圍參加面試人員(分數并列者一并入圍,達到筆試開考比例,未達到面試入圍比例的,則全部入圍)。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形象氣質、語言表達、應變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及與應聘崗位的匹配度,總分100分。
3.合格分數線
(1)A類崗位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80分。
(2)B、C類崗位經批準降低開考比例開考,或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筆試、專業素質能力測評、面試、試講等環節(以實際考試環節為準)均設置合格分數線60分。凡在任一環節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則不再進入公開招聘下一環節。
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60分。如應聘同一崗位所有人員都未達到合格分數線,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應聘人員參加筆試、專業素質能力測評、面試、試講等環節須攜帶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各環節的考試成績在吉首大學人事處網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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