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18-10-02 11:55:17 關注:22935次
2018年浙江中醫藥大學附屬第二醫院主辦會計招聘公告(第三批)
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網2018年10月1日訊: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中醫藥大學附屬第二醫院(浙江省新華醫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中醫藥大學附屬第二醫院(浙江省新華醫院)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機構規格相當于縣處級,工作地點位于杭州市。醫院是一家集醫療、科研、教學、預防和保健為一體的三級甲等中西醫結合醫院。先后被評選為全國衛生系統先進集體、浙江省中醫“名院”、浙江省健康促進醫院等。
二、招聘崗位、條件及待遇
(一)需求計劃
本批次公開招聘財務部主辦會計(專業技術崗位)1人,是年度內招聘計劃以外新增的崗位。
招聘崗位具體要求為: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會計學、財務管理、金融學或其他財會相關專業;
2、取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以及注冊會計師資質;
3、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77年10月12日后出生)。
有醫院相應崗位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年齡可適當放寬。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范圍不限,凡符合崗位報名條件者均可應聘。
(三)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
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條件;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定應當規避的情形;
5.能在崗位用人時限內及時入職;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對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考察標準認定。本次招聘將參考公務員錄用考察的辦法進行。
對身體條件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體檢標準,由本院體檢機構認定。本次招聘將采用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四)崗位待遇
招聘崗位性質為事業編制內用人,實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網上報名。報名截止時間為2018年10月12日24時,逾期可不接受報名。應聘人員登陸浙江中醫藥大學附屬第二醫院網站http://www.xhhos.com,點擊“人事信息”左側“招聘系統”,注冊個人真實信息進行報名。請用真實信息注冊賬號、填寫簡歷、投遞志愿。一般不接受其他方式報名。應聘者應對自己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取消應聘資格。
2、資格初審。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在報名期間人力資源部同步進行資格初審。期間,應聘人員可登陸招聘系統查詢初審結果。
本次招聘的崗位為緊缺急需崗位,不設最低開考比例。
(二)考試
考試采用面試方式,分初試和復試兩輪進行,逐輪淘汰。每輪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計分,初試和復試成績各按50%計入總成績。
1、面試初試。具體時間和安排將在網上通知,資格復審在面試初試當天進行,應聘人員需提供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注冊會計師資格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初試主要考查專業水平和履行崗位職責能力。初試后,根據本輪面試成績按1:3比例確定入圍復試人員。
2、面試復試。具體時間和安排將在網上通知。復試主要考查應聘者綜合素質、能力水平和與招聘崗位的匹配性。復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列入體檢、考核對象。面試結束后,兩輪面試綜合成績最優者確定為體檢、考察對象。
(三)體檢、考察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并按有關操作規程執行。
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辦法執行。考察對象視情況安排在用人部門進行為期2-4周的實習,實習期考核情況作為考察工作重要組成部分。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程序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均為事業編制內人員,與醫院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將根據單位工作安排情況,另行研究是否遞補。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浙江中醫藥大學附屬第二醫院網(http://www.xhhos.com,“人事信息/在線招聘專欄);
2、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招錄(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資格審查、筆試、面試結果,及有關工作安排通知,遞補信息等)一般僅在浙江中醫藥大學附屬第二醫院官網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監督機構及聯系方式:浙江中醫藥大學(人事處),0571-86613535。
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監督機構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三)對應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人力資源部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0571-88842601,85267010
郵 箱:xhrsk@126.com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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