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19-03-08 08:54:12 關注:29979次
因工作需要,河海大學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019屆畢業生(須于2019年6月30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從事少數民族學生專職輔導員,有關事項如下:
一、招聘范圍
面向校內外公開招聘。
二、招聘人數
少數民族學生專職輔導員崗位1個
三、招聘條件
1.新疆籍少數民族,能夠熟練掌握維吾爾語和漢語。
2.中共黨員或預備黨員。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堅定的理想信念,堅決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有較強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別力。
3.熱愛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事業,甘于奉獻,潛心育人,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具有從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關學科的寬口徑知識儲備,具備較強的教育引導能力、調查研究能力,具備開展思想理論教育和價值引領工作的能力。
4.具有較強的組織管理、協調、溝通能力和良好的文字、口頭表達、公文寫作、計算機應用等能力。
5.具有較強的紀律觀念和規矩意識,遵紀守法,為人正直,作風正派,廉潔自律。
6.具有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本科及研究生畢業于國內外知名高校。
7.本科或研究生期間須有班級、年級、校院學生會等學生組織學生干部經歷。有全職、兼職從事少數民族學生教育管理工作經歷者優先。
8.身體健康,應屆碩士研究生年齡原則上不超過30周歲(1989年1月1日后出生),應屆博士研究生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0歲(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應聘截止時間
2019年3月19日(以材料寄出時間的郵戳為準)
4月底前未接到通知,說明未通過審核,不再另行通知。
(二)申請材料及郵寄
1、申請材料包括:
(1)《河海大學少數民族學生專職輔導員崗位應聘申請表》(見附件),并由本人簽名;
(2)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復印件(應屆畢業生需提供);
(3)已取得的各層次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一套(在國外取得學歷學位的,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一份);
(4)學生干部或全職、兼職從事學校管理或輔導員工作證明材料、獲獎證書復印件等一套;
(5)身份證復印件和近期全身彩照一張。
2、材料郵寄
《河海大學少數民族學生專職輔導員崗位應聘申請表》,并附相關申請材料。應聘材料通過當面投遞或郵寄(非順豐快遞或中國郵政ems郵寄的材料恕不接收),具體郵寄地址見聯系方式,所有應聘材料恕不退回。
(三)考核
1、學校成立考核工作組,確定考核辦法,擇優確定進入考核的人員(未進入考核環節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2、應聘者參加考核時應攜帶身份證原件、畢業證書原件(本科起)、學位證書原件(學士起)、簡歷中提到的證書原件以及相關證明材料,材料核實無誤后,參加考核。
考核主要通過筆(面)試、心理測試、崗位實習等方式,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心理素質、業務能力等情況。
3、考核通過人員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再列入擬聘人員名單。
4、學校根據考核成績及應聘者實際工作經歷等情況,擇優確定最終擬聘人員名單,報學校審定。
(四)公示
對擬聘人員進行公示。
(五)簽約
擬聘人員與學校簽訂就業協議或辦理入職所需相關手續。
五、聘用方式
我校新聘專職輔導員實行非事業編制人事代理聘用方式。
六、相關說明
1、應聘人員須認真閱讀招聘公告,按要求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并提供相應材料,對所提交報名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弄虛作假或不符合我校招聘要求的,無論何時,一經查實,學校有權取消其考試或錄用資格,相關責任由應聘人員承擔。
2、學校同意聘用的人員,應及時辦理后續相關手續,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七、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南京市西康路1號河海大學人事處
聯系人:張老師,穆老師,孫老師
聯系電話:025-83786205,來電時請說明是在高校人才網看到的信息。
郵政編碼:210098
投遞時間: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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