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19-06-04 08:21:49 關注:29112次
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網2019年06月03日訊: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水利水電學院決定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浙江水利水電學院為全日制本科高校,隸屬于浙江省水利廳,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預算方式為財政適當補助。學校位于杭州下沙高教園區。
二、招聘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辦公室副主任、人事處副處長崗位各1人,均為管理六級職員崗位,可根據本人情況兼任專業技術職務。
招聘對象
本次公開招聘面向全國范圍內本科院校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四、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應聘人員必須符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定》、《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等規定的條件。身心健康。
(二)資格條件
1.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78年6月10日后出生);
2.取得碩士學位(在境外獲得的學歷或學位須經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中心認證);
3.管理7級職員(或中級職稱)職務3年以上,具有崗位職責所需要的政策理論水平和組織協調能力,具有崗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應聘辦公室副主任有海外留學或工作經歷者優先。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報考:
1.擁有國(境)外永久居留權、長期居留許可的;
2.受過刑事處罰的;
3.處于黨紀、政紀處分所規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內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其他不宜報考的。
五、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電子郵件報名。應聘者可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6月10日,發送報名電子郵件(郵件主題為“應聘xx崗位+姓名”)到67745761@qq.com郵箱,并附《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一)》(附件1)。應聘者另可提供個人簡歷、所研究的課題、論文及有利于說明個人適應崗位工作能力的相關研究材料。
2.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3天內,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通過電子郵件或電話向報名人員反饋初審結果。單個崗位報名人數若少于3人,將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取消招聘計劃的,將告知報考人員。
3.應聘資格的取得。符合組織考試條件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向應聘者發出考試有關安排的通知。
(二)考試
考試時間初定于2019年6月中旬,具體安排另行通知。考試采用面試的方式進行。應聘人員應攜帶報名表(貼照片)及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等材料原件1份,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招聘崗位涉及職稱、職業資格條件的,審驗相關證書;涉及工作經歷條件的,要求提供原高校相應工作證明。
如符合條件的單個崗位報名人數≥6人時,將安排無領導小組討論形式進行初步篩選并縮小面試人員范圍,根據無領導小組討論成績從高到低,按1:5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若3人≤單個崗位報名人數≤5人時,不進行無領導小組討論篩選,參考人員全部入圍結構化面試環節。
無領導小組討論成績只作為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的依據。
面試方式采用結構化面試。重點考查報考人員的職位匹配性、能力素質、專業素質和綜合素質。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三)體檢、考察
1.考試結束后,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2.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并按有關操作規程執行。由我校安排進行,費用由受檢者自理。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3.考察重點了解人選的德才素質、工作實績和人崗相適度,特別是堅持原則、敢抓敢管、克難攻堅的情況。
4.因應聘人員本人原因或對方單位堅持不予配合,導致在考察期內無法進行有效考察的,可視作不宜聘用人員。
(四)公示、任職(聘用)
根據考試、考察等綜合情況,經招聘單位黨委會議討論決定后,研究確定擬任職(聘用)人員并進行任前公示;對沒有合適人選的,作空缺處理,并向社會公布。
公示期滿,對擬任職(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任職(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進人和任職(聘用)手續。
六、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浙江水利水電學院網站(www.zjweu.edu.cn,人才招聘專欄);
2、浙江水利網(www.zjwater.gov.cn,人事人才/公開招聘專欄);
3、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zjhrss.gov.cn,機關事業(省屬國企)公開招錄(聘)專欄)。
其中,招聘過程中的相關信息(包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資格復審和面試通知、考試結果等)在浙江水利水電學院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應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三)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監督機構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監督機構及聯系方式:省水利廳,0571-87886170(直屬機關紀委),0571-87826626(人事教育處)。
七、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可在工作日向浙江水利水電學院黨委組織部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0571-86926926(魏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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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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