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4-05-07 15:27:03 關注:3163次
根據南京師范大學2024年進人計劃,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非教學單位工作人員19名,招聘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熱愛高等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性端正,身體健康,作風正派。
3.本次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具有研究生學歷和碩士及以上學位,須在2024年8月31日前畢業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碩士研究生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崗位
三、報名要求
1.報名方式
應聘人員通過南京師范大學主頁“誠聘英才”欄目公開招聘網站(http://zp.ehallapp.nnu.edu.cn/rsfw/sys/zpglxt/login/index.do),登錄“校外應聘人員登錄系統”。對照報考崗位的招聘條件詳細填寫應聘信息,并在相應欄或其他證明材料欄上傳身份證件、大學及以上學歷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就業推薦表和未簽署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未網簽證明)、黨員證明、學生干部經歷證明、科研成果等相關材料。應聘人員只能從崗位表選擇一個崗位報名。
2.報名時間
2024年4月26日18:00至2024年5月10日24:00。
3.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資格復審、考核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在高校就讀期間擔任主要學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學生干部是指在高校學習階段擔任過班級(團支部、黨支部)班長(書記),院系團委(團總支、黨總支)、學生會(研究生會)部長及以上職務,校團委、學生會(研究生會)部長副職及以上職務。
(3)黨員證明材料須為近六個月內由考生所在學校的組織部門或院系黨委出具的證明。院級及以下主要學生干部經歷證明須由院系或院系黨委(不含院系團委)出具,校級主要學生干部經歷證明須由校團委、校學生管理部門出具。證明中須明確任職的具體職務和任職起止時間(具體到月份)。畢業生就業協議書采用網簽的高校畢業生,須由所在高校就業辦提供未網簽證明。
四、招聘程序
1.資格初審。按照招聘條件審查應聘人員填寫的應聘信息和上傳的應聘材料,資格審查結果可登陸我校公開招聘系統查看(http://zp.ehallapp.nnu.edu.cn/rsfw/sys/zpglxt/login/index.do)。
2.開考。本公告招聘崗位,不設開考比例。
3.筆試。筆試按南京師范大學的相關規定執行,具體時間、地點在我校公開招聘網站
(http://zp.ehallapp.nnu.edu.cn/rsfw/sys/zpglxt/login/index.do)另行通知。
4.現場資格復審。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在1:4的范圍內確定參加現場資格復審人員,現場資格復審在面試前進行,考生須攜帶所有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如出現資格復審不合格,則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參加資格復審。
5.面試。面試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試辦法執行,面試事宜另行通知。
6.成績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采用百分制,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
7.體檢和實習。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參加體檢和實習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實習期1個月。
8.擬聘。實習結束,根據實習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
9.公示。學校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
10.聘用。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崗定級;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聘用方式
本次招聘人員實行人事代理方式聘用。應聘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聘用后原則上須在相應專技崗位上工作滿8年,如評聘所在崗位專業技術高級職稱,學校可根據上級政策并結合其聘期考核、工作表現和學校發展需要等,納入事業編制管理。
六、政策咨詢
學校人力資源處負責本次招聘工作的政策咨詢。
聯系人:張老師,常老師
聯系電話:025-85891669,025-85891535
七、工作監督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本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督。
紀檢監督電話:025-8589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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