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0-09-28 03:13:08 關注:39211次
湖南文理學院是一所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辦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學校位于全國文明城市、國際濕地城市、國家衛生城市、中國優秀旅游城市、“桃花源里的城市”——湖南省常德市。
學校至今已有62年高等教育辦學歷史,2016年被確定為國家“產教融合工程應用型本科規劃高校”,2017年被確定為新增碩士學位授予立項建設單位,2018年被確認為湖南省“雙一流”高水平應用特色學院,2018年高水平通過了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審核評估,是“全國模范職工之家”“湖南省文明標兵單位”“省級園林式單位”“湖南省平安高校”“湖南省現代大學制度建設先進高校”。2020年起,學校調入湖南省本科一批錄取高校。
學校校園環境優美,占地面積2800余畝,校舍建筑總面積61.5萬余㎡,教學用房面積28.4萬余㎡,實驗室面積9.5萬余㎡。擁有充足的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和圖書文獻資料。目前,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3.11億元,總臺套數為33832臺,其中10萬元以上儀器設備總值8857.57萬元、臺套數333臺;圖書館藏紙質圖書239.7萬余冊,電子圖書211萬余種。
學校學科門類齊全,現有16個教學院、1個獨立學院,64個本科專業,涵蓋文、理、工、農、史、法、經、管、教、藝十大學科門類。學校面向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招生,現有在校全日制本科生24000余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652號)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要求,結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學生輔導員和心理健康教師。現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指導監督下,學校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教師工作部(人事處),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協調等事宜。學校紀委監察處全程參與監督。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三、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本次招聘專職學生輔導員10名、心理健康教師1名,均為專業技術崗位。
崗位 | 計劃 | 說明 |
專職輔導員 | 10 | 非事業編制輔導員,要求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碩士學歷和學位,招聘完成且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后上崗; |
心理健康教師 | 1 | 非事業編制教師,要求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碩士學歷和學位,招聘完成且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后上崗; |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崗位所要求的專業不限;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專職輔導員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須同時具備):1.學歷學位要求碩士研究生畢業并取得碩士學位,并要求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2.政治面貌要求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3.年齡要求30歲以下(199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七)心理健康教師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須同時具備):1.學歷學位要求碩士研究生畢業并取得碩士學位,并要求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2.碩士專業要求為應用心理學;3.年齡要求30歲以下(199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八)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出國留學人員學歷應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以上學歷學位證書(學歷認證)必須于規定期限內取得。未在規定期限內取得,則取消應聘資格。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湖南文理學院人事處網頁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
2020年9月28日至10月23日。
2.報名方式:請登錄招聘系統(http://www.huas.cn:8911/),按以下步驟完成報名:
用戶注冊;
用戶登錄;
選擇崗位分類,本次崗位類別為“非編”;
選擇相應崗位;
填寫簡歷;
上傳相應附件材料,必須提交的附件材料包括:
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或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專職輔導員崗位還需上傳所在黨組織出具的黨員證明或全國黨員管理系統查詢信息。
(三)資格審查
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環節,如應聘人員所填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負。應聘人員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名單在湖南文理學院人事處網頁公布。
(四)考試
1.開考比例
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學校同意后,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2.打印準考證
請通過資格審查人員登錄招聘系統打印準考證,考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3.考試方式
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占綜合成績的50%、面試占綜合成績的50%)。
筆試: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行政管理及專職輔導員崗位的相關知識,總分100分。
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形象氣質、語言表達、應變能力和思維能力,總分100分。
應聘人員參加筆試、面試須攜帶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各環節的考試成績在湖南文理學院人事處網頁公布。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排名為準)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主要考察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2次。
(六)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湖南文理學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員享受本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首個聘期為4年,聘期內不得轉崗。入職后2年內不得脫產攻讀博士學位或辭職,否則視為違約,入職者應繳納違約金2萬元。
咨詢電話:0736-7186625,劉國燦(教師工作部人事處),來電時請說明是在高校人才網看到的信息。
舉報電話:0736-7186028(紀委監察處)
湖南文理學院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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