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4-05-22 07:04:40 關注:869次
參照《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帶頭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殘聯發〔2021〕51號)及天津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等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本單位人員需求實際情況,為促進殘疾人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現面向社會招聘派遣制殘疾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員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者技能;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
2、曾經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開除處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
4、在公務員錄用考試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發生違紀違規行為,仍處于禁考期限內的;
5、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被依法限制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6、發生科研誠信失信行為被通報處理的;
7、聘用后即出現違反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情形的;
8、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9、現役軍人;
10、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崗位
具體招聘崗位和專業要求見附件1《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2024年派遣制殘疾人員專項招聘計劃》。
三、報名方式
1.報名
招聘信息發布時間:2024年5月21日。
應聘報名起止日期:2024年5月22日上午9:00至5月24日下午5:00。
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員請登陸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網站(www.tjmugh.com.cn/yyb.shtml)—“人才招聘”專欄,進入指定報名系統,按照系統提示提交報名材料,每人限報一崗,通過其他方式或在非報名時間報名均無效。注冊的登陸密碼請牢記,如重置需要聯系本單位。
招聘單位名稱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 | 李老師 | (022)-60362279 |
2.資格初審
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人事處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的主要標準為已經發布的崗位招聘條件,請應聘人員務必保證提交的報名資料真實、準確。根據要求在系統中上傳與“崗位要求”相關的材料如身份證、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或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所有學歷學位證、獎項等方面的佐證材料等,相關上傳要求詳見附件2《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2024年派遣制殘疾人員專項招聘報名須知》。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將失去進入后續環節的資格,恕不另行告知。
3.考試
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具體考試時間以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網站發布或電話、短信通知為準。
4.體檢
參照國家統一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體檢由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統一安排,費用自理。體檢環節適當放寬有關體檢項目標準,不以殘疾本身作為判定體檢是否合格的依據。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體檢者可申請補檢一次。體檢的具體時間安排另行通知。
5.考察
通過體檢人員進入考察環節。考察由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人事處負責組織實施。
技術人員
考察主要是對應聘人員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價。考察的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期間被考察人員進入工作崗位參與具體工作。考察的結果將作為是否聘用的考量依據之一。在考察期間發現應聘人員曾發生學術不端行為、違反行風規定行為的,考察結果不合格。
四、有關事項說明
新疆事業單位考試
1.報考人員提供的應聘材料應真實可靠。對在招聘各個環節中發現弄虛作假或與招聘崗位條件不符合者,將取消應聘及錄用資格。
吉林公務員
2.應聘人員應按醫院通知的報到日期到醫院報到,并于報到后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未經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同意,逾期未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
事業單位考試科目
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如遇突發情況,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調整信息將在醫院官網發布,請廣大應聘人員理解,并及時關注最新信息。
本方案由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人事處負責解釋。
上海事業單位考試就上云職公招
醫院人事處咨詢電話:022-60362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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