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19-03-17 23:25:05 關注:13515次
根據工作需要,吉林大學學生心理健康指導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才派遣人員(b類),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基本條件要求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政治素質過硬,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愛崗敬業,善于合作;
2.具備獨立進行心理咨詢、輔導及危機干預的能力;
3.原則上應具有心理學、教育學、醫學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
4.應具備中國心理學會臨床與咨詢心理學注冊督導師、心理師或國家二級心理咨詢師資格;
5.身心健康,能夠適應所在崗位全職工作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不得報考
1.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
2.現役軍人;
3.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招聘主管部門認定具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4.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1.報名及資格審查:應聘人員填寫《吉林大學招聘人才派遣人員(b類)報名表》,同時提交個人成長報告一份、案例報告一份。個人成長報告應包含但不限于:與咨詢相關的成長、學習、工作經歷,職業規劃、勝任優勢及不足等。案例報告應包含但不限于:咨詢信息(咨詢起止日期、頻次、是否接受過督導等),來訪者信息(一般情況、來訪原因),評估情況,咨詢目標、過程、效果、反思等。請將電子文檔發送至郵箱hest@jlu.edu.cn(郵件標題注明:應聘崗位+畢業院校+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網),提交截止時間為2019年3月20日。資格審查通過后,將電話或短信通知現場資格復審及職業能力面試具體時間地點。
2.現場資格復審及職業能力面試:吉林大學學生心理健康指導中心招聘考核工作小組對應聘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同時進行職業能力面試。應聘人員須現場提供報名表(個人簽字)以及個人學歷學位證、相關資格證書、培訓證明及工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職業能力面試考核應聘人員的心理咨詢、輔導及危機干預等方面的專業技能及綜合素質。
3.全職實習:通過考核者將在學生心理素質培育基地從事全職實習工作3個月,具體內容包括心理咨詢、輔導及危機干預。
4.確定擬聘人選:根據面試及實習情況,經黨政聯席會議(處長或主任辦公會議)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后,報學校主管領導審批。
5.公示及勞務派遣:學校對擬聘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將辦理勞務派遣相關手續。
五、其他
1.本次招聘的人才派遣人員(b類),學校按照勞務派遣方式進行管理,所聘人員不納入事業編制。
2.人才派遣人員(b類)的首聘期為三年。工資參照同類人員工資的80%進行核定。人才派遣人員(b類)的社會保險及公積金按照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執行。
3.人才派遣人員(b類)的黨、團、工會關系,按照中央及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4.本次招聘工作的審查和考核程序,參照學校人社處相關通知精神,學生心理健康指導中心具體負責制定詳盡的工作方案,嚴格執行相應程序,并報人社處備案。
5.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要與事實相符,如有隱瞞、偽造、弄虛作假,一切責任自負。一經查實,取消其應聘資格;如果應聘人員已上崗,勞務派遣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聯系人:何思彤
聯系電話:85168034
附件:吉林大學招聘人才派遣人員(b類)報名表
學生心理健康指導中心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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