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民族大學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青海省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青人社廳發〔2015〕80號)、《2023年全省事業單位人員招聘工作方案》(青政辦函〔2023〕28號)等政策規定,青海民族大學定于202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0名,現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面向全國公開招聘。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熱愛黨的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較高的職業道德素養、扎實的專業知識功底,符合應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三)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設置專業相一致,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最高學歷所學專業的學歷學位證書。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五)年齡要求為35周歲以下。
(六)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崗位
計劃招聘
教師、教輔及行政干事等工作人員20名,具體崗位及條件請見附件《青海民族大學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五、招聘程序
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查、考核和現場資格審查、體檢、政審、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本次招聘采用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查、網上繳費和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的方式進行。
提交信息時間:2023年7月12日9時-7月16日18時;
修改信息時間:2023年7月12日9時-7月17日18時;
資格審查時間:2023年7月12日9時-7月18日20時;
繳費時間:2023年7月12日9時-7月18日24時;
準考證打印時間:2023年7月20日9時-7月22日8時。
報考人員請登錄http://bm.cptae.com/tip(注:IE瀏覽器(IE8以上版本)、谷歌瀏覽器或火狐瀏覽器來使用本系統,360瀏覽器等其他瀏覽器請使用極速模式訪問),詳細閱讀網上報名須知及誠信承諾書,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并完成報名工作。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
2.資格審查由青海民族大學公開招聘資格審查組具體負責,并向應聘人員做好招聘崗位條件咨詢解釋工作。
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一個環節發現不符合條件者,將隨時取消招聘資格。
3.報名結束后,招聘崗位數與繳費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由學校根據崗位需求情況研究決定是否取消或核減、調整招聘崗位計劃,相關情況將在省人事考試信息網和學校官網公布。若取消招聘崗位計劃的,允許考生進行報考崗位調劑,考生不同意調劑的,退還報名費。經學校研究保留招聘計劃的,正常進行考核。調劑時間為7月19日9時-18時。報名成功后繳納的費用無論是否參加考試均不退費。
(二)考核和現場資格審查
考核分為筆試、復試兩個環節。
1.筆試。
參加人員: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所有崗位的考生。
筆試時間、地點:2023年7月22日(星期六),具體以準考證為準,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筆試內容與計分:教師崗位、教輔崗位考試《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卷面分為100分,權重占100%;行政干事崗位考試《綜合應用能力(綜合管理類)》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卷面分各為100分,權重各占50%;要求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
筆試成績將在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和學校官網公布。
筆試單科缺考、成績無效或成績為零分的考生取消招聘資格。
2.現場資格審核: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所有崗位按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現場資格審查人選,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可一并進入。招聘崗位數與筆試成績有效考生人數達不到上述相應比例的,該崗位考生全部進入現場資格審查環節。
進入現場資格審查的考生,預計于2023年7月26日(星期三)到我校進行資格審查,主要審查考生的身份證、畢業證件、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同意報考證明及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證件等材料的真實性。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未參加現場資格審查或學歷學位證書驗證為假證的,一律取消招聘資格。現場資格審查結束后,將在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和學校官網公布進入復試環節的人員名單。
3.復試。
參加人員:通過現場資格審查的考生。
復試時間、地點:預計于2023年7月28日(星期五)進行,具體時間、地點以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和學校官網通知公告為準。不能按時到場參加復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復試內容與計分:
(1)教師崗位復試內容為試講和答辯(時間分別為20分鐘和10分鐘,分值為100分)。
(2)教輔和行政干事崗位復試內容為結構化面試(時間為10分鐘,分值為100分)。
所有崗位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復試成績×40%,筆試成績、復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根據總成績高低排序,按照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如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優先招聘退役士兵,再按具有本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或職業資格的優先條件確定;優先條件無法確定的,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
各招聘崗位考核總成績低于60分(含60分)的不予聘用。總成績(包含復試成績)將在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和學校官網公布。
(三)體 檢
體檢由學校統一負責組織。體檢標準參照《
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費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一經發現,取消聘用資格;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或者請他人頂替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并不予聘用。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5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學校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因個人原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