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1-04-07 21:55:51 關注:26249次
溫州大學是浙南閩北贛東地區唯一一所綜合性的教學研究型大學,“省市共建”浙江省重點高校,坐落于中國歷史文化名城、素有“東南山水甲天下”之美譽的溫州。學校由溫州師范學院(創辦于1956年)和原溫州大學(創辦于1984年)于2004年合并組建而成,歷經“兩校合并、七校融合”的沿革變遷,辦學源頭可追溯至1933年創建的溫州師范學校,已有88年辦學歷史,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谷超豪院士曾任校長。習近平總書記主政浙江期間,曾語重心長指出:“要高度重視教育和人才工作,特別要辦好溫州大學等高等院校”(摘自《干在實處 走在前列》,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全體溫大人銘記總書記囑托,奮力推進學校各項事業發展,學校各項辦學成效屢創新高。
登高望遠、砥礪前行。站在新的歷史起點,發展是第一要務,人才是第一資源。溫州大學始終堅持“人才強校”戰略,努力打造人才集聚新高地,給予人才全方位的支持與呵護,為海內外人才建功立業、實現夢想搭建寬廣的人生舞臺。為加快推進我校教職工隊伍建設,經學校研究,決定開展2021年春季擇優選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根據學校發展需要,計劃擇優選聘學前教育系專任教師等工作人員27名,具體招聘崗位、計劃、專業等詳見附件。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政治素質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愛國敬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或技能;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35周歲以下(1986年4月7日之后出生),2018年及以后畢業,本科起點,畢業于國內“雙一流”高校或世界排名前500(根據畢業當年qs世界大學排行榜)的海外高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編號4、7、8、9、13的崗位,畢業院校要求見附件1備注),且專業對口。專業名稱不一致,但所學方向相同或相近的,是否接受應聘以學校參照高校學科、專業設置目錄認定審核意見為準。
5、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碩士及博士畢業生,可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若上級主管部門尚未核發《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由應屆畢業生所在高校就業主管部門提供相關情況說明。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尚未取得的,需提供在讀證明材料)。
定向生、委培生須提供有關單位的同意報考證明;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的同意報考證明。
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及留學人員不能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報考所需材料的,取消錄用資格。
三、招聘程序
1、報名
報名入口:https://zhaopin.wzu.edu.cn/(2021年4月8日中午12點起開放)
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界面,注冊個人信息并選擇崗位報名。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并上傳相關佐證材料(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證明材料等)的電子掃描件。原件在資格復審時提供審查。本次選聘中,每人根據個人意愿僅可填報1個應聘崗位,且通過資格初審后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請報考人員謹慎考慮后填報。報名時間截止到2021年4月16日中午12點,截止后學校不再受理報名。
2、資格初審
報考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后,由學校進行在線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報考人員可在報名時間內再次報名并再次接受資格初審。報名成功與否,以系統報名狀態顯示信息為準,請報考人員及時登錄查看進度,學校不再另行通知。
3、資格復審
時間:預計2021年4月20日至24日(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應聘人員于當天攜帶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復審通過者領取準考證。
4、考核
時間:預計2021年4月21日至25日(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本次考核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崗位匹配程度、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和綜合素質等,考核采用百分制,合格分為70分,成績不合格者,不能進入后續環節。教育學院實驗中心實驗員崗和學工部心理健康與咨詢崗采取結構化面試,其它崗位采取試講、技能測試等方式。
若某崗位有效報考人數超過該崗位招聘人數三倍,則該崗位增加初試環節。根據報考人員初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的1:3確定復試入圍人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則一并列為復試對象。
根據報考人員的最終成績,按照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5、體檢與考察
體檢按公務員考錄相關環節的辦法執行;考察著重了解應聘人員的思想道德素質、遵紀守法情況、品質修養以及從業工作經歷情況等。
6、公示與聘用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溫州大學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報溫州市人社局審批、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聘用人員納入事業編制報備員額管理。
四、其他事項說明
1、應聘人員應對自己所填報和提交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及聘用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對已聘人員,一經查實,即予解除聘用合同。因相應報考違規違紀行為被各級人事考試機構處罰且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考。
2、境(國)外學歷學位有關畢業時間及所學專業的名稱,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對其境(國)外學歷、學位的認證為準。
3、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在職人員應在辦理聘用手續之前自行負責與原用人單位解除聘用(勞動)關系,并出具書面證明,公示結束40個工作日內未與原單位辦理完畢解聘手續者,或逾期不能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溫州大學
2021年4月7日
附件【附件1:溫州大學2021年春季擇優選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xlsx】已下載次
附件【附件2:47所院校.pdf】已下載次
附件【附件3:5所院校.pdf】已下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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