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2019-06-06 16:48:36 關注:38466次
1、研究中心(基地)簡介
為了進一步推進國際化辦學進程,提高中外合作辦學水平,充分共享中外合作辦學經驗,華南師范大學于2018年7月4日正式發(fā)文成立“華南師范大學跨境教育質量保障研究中心”。2019年1月4日,經與“中國教育國際交流協(xié)會”共同協(xié)商,為促進華南片區(qū)跨境教育的高水平發(fā)展,協(xié)會決定與研究中心共同成立“中國教育國際交流協(xié)會跨境教育質量保障研究基地”,本基地與協(xié)會相關職能部門共同承擔全國范圍內跨境教育相關項目的實施、評估與質量保障的研究和實踐。
本中心的研究領域主要涉及:
●中外合作辦學規(guī)劃與實施
●中外合作辦學質量保障
●中外合作辦學評估與評價
本中心的研究任務包括:
●構建跨境教育的評估框架和質量保障體系
●形成跨境教育能力建設手冊
●構建“跨境教育”智庫
華南師范大學跨境教育質量保障研究中心作為華南師范大學的校級研究機構和中國教育國際交流協(xié)會的研究基地,在華南師范大學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同時,接受中國教育國際交流協(xié)會的領導和指導。
2、崗位需求
●招聘研究助理1名。
3、應聘條件
●具有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質、學術道德、團隊合作和職業(yè)精神。
●具有高等教育、比較教育、教育管理等相關專業(yè)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
●具有教育國際化、教育評估與評價、教育質量保障以及課程設計以及等相關學科的專業(yè)背景。
●具備較好的用英語進行溝通的能力。
●受過良好的定性和定量研究方法訓練。
●具有較扎實的研究論文寫作功底。
●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研究能力。
●具有較清晰的事務管理和較強的工作組織能力。
4、崗位職責
●從事相關課題研究工作,能夠相對獨立地進行課題研究并撰寫學術論文,包括但不限于:搜集整理文獻資料,申請課題項目,開展訪談調研,分析處理統(tǒng)計數據,撰寫報告和論文等工作;
●從事相關事務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安排會議接待,宣傳策劃編輯,翻譯校對出版和中心網站更新等工作;
●參與中心安排的其它工作。
5、崗位待遇
●聘用期限:一年一簽(可續(xù)聘),試用期一至三個月。工資及福利待遇面談。
6、 應聘辦法及材料
●申請人請將個人簡歷及相關證明材料發(fā)至華南師范大學跨境教育質量保障研究中心招聘郵箱([email protected]),主題按“研究助理+姓名”的格式。應聘材料應包括:個人詳細簡歷(包括學習經歷、科研或工作經歷、主要研究方向、研究課題、研究成果)、學術論文清單及pdf文檔、證書掃描件等。我們將對報名材料進行初審,進入初審的候選人屆時將統(tǒng)一安排面試。
原標題: 華南師范大學跨境教育質量保障研究中心(基地)人才招聘
來源:http://ibc.scnu.edu.cn/a/20190605/1100.html
一、招聘范圍及對象、崗位及人數、資格條件及待遇
(一) 面向全國公開招聘數學、物理、化學、信息技術學科競賽教師各1名,科技創(chuàng)新教師1名,共5人。
(二)招聘對象。應聘者須具有以下基本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含計劃生育),品行端正,公正廉潔,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有適應崗位要求的專業(yè)技能和身體條件。
1.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在職教師(具體資格條件請看附件1);
2.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2019年應屆畢業(yè)生人員及在暫緩就業(yè)期內的畢業(yè)生(具體資格條件請看附件1);
3.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員、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廣東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qū)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在參加基層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自服務期滿之日起2年內(按頒發(fā)的證書日期至報名起始日計算時間)的。
(三)各招聘崗位人數、對象及具體資格條件詳見《珠海市第一中學2019年6月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專業(yè)名稱及代碼參照《廣東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目錄》執(zhí)行(附件2)。
(四)被聘用者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須服從教育主管部門和聘用單位統(tǒng)一調配,享受政策規(guī)定的薪酬待遇。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和博士可享受市規(guī)定的相關待遇。
(五)下列人員不得應聘:不講誠信被有關部門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或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在本次招聘過程中,以虛假信息應聘或在考試過程中違紀舞弊,并經招聘單位認定的;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六)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考資格。考生提交報名材料應聘的,即視為考生本人知悉且符合此次招聘各項報考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報考。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限制,采用筆試+面試方式進行。
(一)招聘程序。發(fā)布公告—>;報名—>;資格確認—>;筆試—>;面試—>;確定擬錄用名單—>;體檢—>;考察—>;公示—>;簽約
(二)發(fā)布公告。在珠海市教育局官網、中國教育報、人力資源網、學校公眾號等平臺上發(fā)布招聘公告。
(三)報名時間及形式
1.報名時間:2019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2.報名形式:郵件報名或現(xiàn)場報名。請將報名材料按要求整理后發(fā)送報名郵箱:[email protected],郵件主題務必為:學科+姓名+手機號碼,郵件大小不超過30m;現(xiàn)場報名地點:珠海市第一中學校內。聯(lián)系人:王老師,聯(lián)系方式:0756-2630112、2630113。
3.報名材料要求:
(1)《珠海市第一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3)及大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張(貼在報名表上)(報名者須在“承諾人簽名”處親筆簽名,否則視為無效報名);
(2)身份證等由公安部門出具的有效身份證明材料;
(3)學歷及學位證書(應屆畢業(yè)生報到時必須提供);
(4)《就業(yè)推薦表》、學業(yè)成績單(蓋有學校或學院公章)和本人未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就業(yè)協(xié)議書》;
(5)教師資格證;
(6)《珠海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生育情況承諾書》(附件4);
(7)屬于國家重點領域人才和在艱苦邊遠地區(qū)工作的人才,須經工作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同意(應在考察環(huán)節(jié)提供書面同意證明材料,否則視為主動放棄考察或聘用資格);
(8)業(yè)績、獲獎、任職經歷等證明應聘者符合崗位規(guī)定條件的證明材料。
(9)教育部中國留學生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報考者提供的聯(lián)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保持暢通,確保能夠及時聯(lián)系。因提供錯誤聯(lián)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四)資格審查
由學校教師招聘資格審核小組負責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初審、面試前復審、聘用前終審并貫穿招聘全過程。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招聘資格;對偽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五)考試
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若同一崗位的考生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時,再進行一次面試,以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1、筆試(滿分100分,合格線60分)
(1)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筆試內容和范圍:只考一科,競賽輔導教師崗位筆試內容為相應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相關知識;科技創(chuàng)新教師崗位筆試內容為理科、工科相關知識。成績計算小數點后兩位。不達合格線者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2、面試(滿分100分,合格線70分)
(1)面試對象確定:資格復審合格后,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按招聘計劃數的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筆試合格人數達不到上述面試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人數進行。若同一崗位進入面試人選中最后一名有同分的,同分考生均進入面試。
(2)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方式:
報考數學、物理、化學、信息技術競賽輔導教師崗位的考生面試方式為試教;報考科技創(chuàng)新教師崗位的考生面試方式為專業(yè)技能測試。
面試當場評分、統(tǒng)分,現(xiàn)場公布成績。成績將在珠海市第一中學校園網上予以公布。
根據從面試成績合格考試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考試結束后,統(tǒng)一組織體檢,按《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382號)和《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zhí)行,具體安排另行通知。請參加體檢人員做好體檢準備,攜帶本人身份證、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主動放棄(如有不適宜體檢情形的,須提前申請和說明)。體檢時間及體檢醫(yī)院均由珠海市教育局另行通知。
對體檢合格考生進行考察,按《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276號)執(zhí)行。
(七)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者被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將在學校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因體檢、考察及公示等結果影響聘用的,用人單位有權解除就業(yè)協(xié)議且不作任何補償。
(八)辦理聘用手續(xù)
招聘結果報主管部門認定后,辦理擬聘人員接收、聘用等手續(xù)。
三、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珠海市第一中學負責解釋。監(jiān)督電話:0756-2124312,投訴電話:0756-2124900。
(二)擬聘的國內2019年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19年7月31日前畢業(yè)并取得相應學歷和學位證書,未按時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聘用有關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xiàn)空缺的,招聘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遞補,遞補規(guī)則是在面試合格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1.未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畢業(yè)生接收手續(xù)者;2.不服從組織調配者;3.偽造或涂改證件、證明,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者;4.公示結果影響聘用者;5.考察或體檢不合格者;6.放棄聘用資格者;7.法律、法規(guī)及其它有關規(guī)章規(guī)定不準聘用者。
(五)請考生按崗位資格條件誠信報考,資格條件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程,一經發(fā)現(xiàn)資格條件不符立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因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負。涉及違規(guī)違法行為的,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原標題:珠海市第一中學2019年6月公開招聘專任教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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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珠海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生育情況承諾書.doc
珠海市第一中學
2019年6月5日
文章來源:http://www.zhrsj.gov.cn/zhengwu/tzgg/gzzk/201906/t20190605_545409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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