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3-07-20 02:39:29 關注:18362次
一、考試時間:2023年7月9日 上午09:30-11:00
二、考點地址:吉首大學砂子坳校區第六教學樓(總理樓)
三、注意事項
1、考生必須帶齊準考證、法定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方可參考。進入考場時,考生須在監考老師處的《考場座次表》上簽名;終場離場時,待監考老師驗收試卷、答題卡無誤后方可依次離開考場。
2、考生自備橡皮、2B鉛筆、黑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或圓珠筆。
3、嚴禁將各種電子、通信、計算、存儲或其它設備帶至座位。
4、考試前30分鐘可進入考場;考試開始15分鐘后,不得進入考場;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原則上考試期間不允許上衛生間,請考生提前做好安排。
5、嚴禁將試卷、答題紙、草稿紙等帶出考場。
6、考生須認真閱讀有關規定,遵守考場規則,若有作弊行為,將按相關規定處理。
7、因考生在考場不得使用通訊工具和電子設備,所以電子身份證不作為有效身份證件。
8.考點不提供停車位,建議考生優先考慮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四、相關違紀違規行為處理標準
1.所有參加考試的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將試題內容進行抄錄、復制、傳播。
2.考試期間,考生利用手機閱讀、接收、處理或發送信息等情形屬于嚴重違紀違法行為,其他情形(如考生攜帶手機且未放在考場指定位置時,手機鈴音響(振動)等情形)屬于一般違紀違規行為,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3.考生坐錯考場且未在開考前主動報告的,則其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
4.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吉首大學公開招聘工作小組
2023年7月5日
原標題:2023年吉首大學第一批公開招聘筆試公告
文章來源:https://renshichu.jsu.edu.cn/../info/1018/3958.htm
(責任編輯:小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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