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2-11-01 17:04:52 關注:13863次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實施新時代人才強省戰略,建設高素質、專業化干部人才隊伍,經研究,決定繼續面向北京大學選拔引進生到福建省工作。現公告如下:
(一)黨政類
一、選拔對象和資格條件
北京大學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全日制應屆博士、碩士畢業生,以及博士或碩士畢業于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并在北京大學工作的教職工(含博士后)。定向培養、委托培養、在職培養和網絡學院、成人教育學院、獨立學院的畢業生不列入選拔范圍。選拔對象應符合以下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理想抱負和家國情懷,品學兼優,事業心和責任感強,服從組織安排。有社會實踐經歷。同等條件下,中共黨員優先。
2.北京大學不限專業。
3.博士(含教職工)年齡不超過32周歲(1990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學制五年的不超過33周歲),必須在2023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間畢業,并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取得相應學位(博士后必須在2023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間取得出站證書)。碩士年齡不超過28周歲(1994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學制五年的不超過29周歲),必須在2023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間畢業并取得相應學位。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學歷學位或出站的,取消選拔或聘用資格。
4.本科畢業于相關高校(具體名單見附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①獲得校級及以上“優秀共產黨員”“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畢業生”“優秀團干部”“優秀共青團員”等榮譽;②擔任有關學生干部超過一學年,含校學生會(團委、研究生會)中層正職以上、院系學生會(團委、研究生會)正副職、校協會(社團)正職,任職時間截止到本公告發布之日。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符合公務員考錄規定的體檢要求。在校期間未受過紀律處分,沒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情形。
二、政策待遇和管理培養
1.由省委組織部統一選拔引進,會同有關單位共同管理。
2.博士選拔引進后,先聘任為省管國有企業中層副職;工作2年后,經考核合格的,根據福建省“十四五”時期產業發展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及個人專業素養、業務能力、崗位匹配度,選派到山區、原中央蘇區縣、革命老區、原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開發區工作。
3.碩士選拔引進后,在全省范圍內統籌安排,重點向山區、原中央蘇區縣、革命老區、原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傾斜;聘任為鄉(鎮、街道、園區管委會)科技副職、二級主任科員(安排到廈門的,聘任為同安區或翔安區鄉鎮長助理),按聘任制公務員管理。
選拔引進第1年,安排到村鍛煉一年。選拔引進滿5年,組織開展聘任期滿考核;符合相關規定的,經省委組織部批準,轉為委任制公務員。
4.選拔引進第1年,由省級人才專項經費給予一次性獎勵補助,博士8萬元、碩士5萬元。
博士在省管國有企業工作期間,個人和用人單位不另外申請省引才“百人計劃”、福建省高層次人才、福建省引進急需緊缺人才等項目相關補助。
5.選拔引進期間,享受同職級干部工資待遇。
博士在省管國有企業工作期間,由所在企業按相應層級干部標準給予工作待遇、薪酬待遇(不納入用人單位工資總額)。
6.配偶隨遷就業、子女入學等事宜,根據需要由組織人事部門予以統籌協調。
三、選拔程序及時間進度(以具體通知為準)
黨政類引進生選拔程序主要包括:報名、資格審核、筆試、面試、考察、體檢、公示、簽訂三方協議等。
選拔工作安排:2022年11月開展宣講、組織報名;2023年1月底前完成筆試、面試、考察;2月確定選拔對象并公示;5月確定職務;8月辦理報到。資格審核貫穿選拔引進工作全過程。
筆試計劃于2022年12月中下旬舉行,考試時間150分鐘,滿分100分,面試采取無領導小組討論、結構化面試等方式進行;具體時間、地點等將提前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公布,請考生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根據筆試、面試結果,確定考察對象,深入了解掌握其在校期間的政治素質、學習成績、德才表現以及獎懲等情況。體檢按照公務員考錄的有關規定執行,由省委組織部委托具有公務員體檢資質的醫院具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對擬聘用人選在報名網站和所在學校就業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或不影響聘用的,簽訂三方就業協議。有關事項及后續其他工作安排,請關注網上報名系統發布的通知公告。
四、報名辦法
1.請于2022年11月1日起登錄福建“海納百川”人才網引進生專區(http://fjhnbc.hxrc.com/yjs)注冊報名,報名時間截止至11月21日18:00。
2.考生網上報名信息初審通過后將生成報名表,請下載并雙面打印,經院系黨組織審核推薦,加蓋院(系)黨委公章后,掃描或拍攝制作成清晰的電子文檔(jpg、png、pdf格式均可,每頁文件大小100K-300K),通過報名系統上傳。11月23日18:00前將報名表原件交至學校就業指導中心。
3.2023屆引進生共五大類,每人僅可報考一類。
五、其他事項
1.考生須以最高學歷(學位)報考。
2.考生應如實填寫個人信息、提供任職和獲獎證明材料。凡弄虛作假,以及冒名頂替、違反考試紀律的,一經查實取消選拔或聘用資格。
3.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體檢、簽約、報到等有關事宜,否則取消選拔或聘用資格。特殊情況經組織部門同意除外。
4.選拔工作嚴格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要求開展,將視疫情防控形勢變化適時調整工作安排,請考生隨時關注報名系統有關信息。
5.考試和體檢等環節對考生不收取任何費用。考試不劃定復習范圍,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或資料,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6.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如有變動,應及時與工作人員聯系。
7.聯系方式
(1)省委組織部:陳坤生 0591-87826975
(2)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591-87383035
8.本公告及其它未盡事宜由中共福建省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附件:本科畢業相關高校名單
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北京師范大學、中央民族大學、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大連理工大學、吉林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師范大學、南京大學、東南大學、浙江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廈門大學、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中南大學、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四川大學、重慶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蘭州大學、國防科技大學、東北大學、湖南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二)企業類
一、選拔對象和資格條件
北京大學全日制應屆博士、碩士畢業生,以及博士或碩士畢業于相關高校(具體名單詳見附件)并在北京大學工作的教職工(含博士后)。定向培養、委托培養、在職培養和網絡學院、成人教育學院、獨立學院的畢業生不列入選拔范圍。選拔對象還應符合下列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中共黨員、有國(境)外著名高校學習經歷、有社工或義工經歷之一的,同等條件下優先。
2.北京大學不限專業。
3.博士(含教職工)年齡不超過32周歲(1990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學制五年的不超過33周歲),必須在2023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間畢業,并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取得相應學位(博士后必須在2023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間取得出站證書)。碩士年齡不超過28周歲(1994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學制五年的不超過29周歲),必須在2023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間畢業并取得相應學位。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學歷學位或出站的,取消選拔或聘用資格。
4.報考省管國有企業的,本科以來須擔任學生干部超過一學年,任職時間截止到本公告發布之日。
5.符合企業規定專業方向及相關條件(詳見引進生報名系統中相關信息)。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參照公務員考錄規定的體檢要求。在校期間未受過紀律處分。
二、政策待遇
1.對到省管國有企業工作的,博士、碩士分別按企業(集團公司)二級公司副總經理、二級公司總經理助理(或相當管理、技術崗位)安排職務和工作,由所在企業給予相應工作待遇、薪酬待遇(有關待遇詳見引進生報名系統中相關信息,以實際簽訂合同為準)。
2.對到知名民營企業工作的,試用期結束后,博士、碩士分別由用人單位提供不低于所在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最新公布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倍、2倍的薪酬待遇,并作為較為重要的管理、技術崗位的儲備人才進行重點培養,制定個性化培養計劃給予重點支持(有關待遇詳見引進生報名系統中相關信息,以實際簽訂合同為準)。
3.省管國有企業根據崗位和人才需求,可實行協議工資,由用人單位與引進生自主協定薪酬待遇,不納入用人單位工資總額。
4.由省級人才專項經費給予專項獎勵補助。其中,來閩第1年一次性給予博士8萬元、碩士5萬元獎勵補助;來閩7年內在閩首次購房(含人才公寓)的,在來閩2年后與相關企業正式簽訂5年以上勞動合同后,給予博士40萬元、碩士30萬元購房補助。在閩工作未滿7年,因引進生個人原因解除合同的,須全額退還購房補助。
5.來閩后,個人和用人單位不另外申請福建省引進急需緊缺人才相關補助。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申請認定福建省高層次人才,參評省引才“百人計劃”等國家級、省級人才項目,支持資金按照“就高從優不重復”原則執行。
6.配偶隨遷就業、子女入學等事宜,根據需要由組織人事部門予以統籌協調。
三、管理培養
1.由省委組織部統一選拔引進,并納入福建省引進生管理。省委組織部、省國資委、省工信廳負責宏觀管理,所在企業(集團公司)負責日常管理。
2.對到省管國有企業工作的,選拔引進前2年,與相應的企業(集團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選拔引進來閩后,安排一線崗位掛職鍛煉1年。選拔引進2年后,由省委組織部、省國資委牽頭組織考核。
考核合格及以上,且保證繼續在閩工作至少5年以上的,予以統籌安排:①愿意繼續留在原企業的,與原所在企業簽訂5年以上勞動合同,博士、碩士分別按集團公司二級公司副總經理、二級公司總經理助理(或相當管理、技術崗位)安排職務和工作,由所在企業按集團公司同類高管人員給予相應待遇并進行管理;②根據實際情況,按“雙向選擇、自主自愿”原則,由省委組織部、省國資委等在相關省管國有企業中統籌推薦(職務和待遇同上)。
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的,按原定職務層次和待遇延長合同期1年。延長期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上述規定安排;延長期考核仍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對到知名民營企業工作的,選拔引進前2年,與相應企業簽訂勞動合同;選拔引進來閩后,企業應結合實際和培養計劃,安排多崗位多層次鍛煉。
選拔引進2年后,由省委組織部、省工信廳牽頭組織考核,重點考核所在企業培養計劃落實情況及個人工作表現情況等。考核合格及以上,且與所在企業繼續簽訂5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相關人選繼續納入企業類引進生管理。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延長至1年后再進行考核;延長期考核仍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相關人選不再納入企業類引進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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